TA的每日心情 | 開心 2017-9-20 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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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天數: 1340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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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09-3-6 0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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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woodstock
未盡告知的義務,就剝奪消費者的權益
如果屬實,先發存證信函,再call各大媒體
如水果日報類,再找消基會,最後直接提告
跟李敖學的!!!
寶哥 發表於 2009-3-6 01:59 
原始文章已經被mobile01刪除,晚上我要看的時候居然找不到
原始提問的那篇,我貼的這篇應該是別的好心人不死心又轉貼的
可見已經有受到原廠的壓力...不准他網路亂放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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