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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飆車行為」而可能觸犯之罰則...大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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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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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簽到天數: 4 天

    發表於 2009-6-1 22:20: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大家宣導一下吧!

    因「飆車行為」而可能觸犯之罰則:

    對於飆車者之處罰:
    一、公共危險罪:
       雖然現行刑法對於飆車行為之處罰業有直接的明文規定,但實務上對於多人聚眾群體在路上狂奔快駛,從事各類飆車活動,多引用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妨害交通罪,予以追訴處罰。依該條文規定,飆車者在道路上從事競駛的飆車行為,以致妨害公眾往來安圈的話,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是因為飆車而發生致人於死設故,更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有期徒刑,弱勢至人重傷者,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妨害公務罪:
       飆車行為嚴重妨害交通與社會秩序安寧,警察基於職責,乃積極從事勸道及取締工作。不過飆車者經常不服員警予制止,而發生對峙或挑戰公權力情形,常有對撞、圍毆、向執行職務員警擲石等抗拒取締之暴力行為,此類不服從甚或妨害、侮辱執行員警等現象,均可能依其情節輕重,構成不同程度之訪害公務罪責,如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第一百三十六條聚眾訪害公務罪或第一百四十條侮辱公務論處。例如: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凌晟,台中市警二分局執行擴大取締飆車行動時,在大雅路和英才路口逮捕白姓等五名飆車族食被高速的機車撞擊倒地受傷,以致張巡佐左額、右小腿和左下巴軍受傷,送醫急救。警方亦將白姓等五名飆車族依上述兩項刑責:既公共危險及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法辦。

    三、妨害秩序罪:
       近年來青少年飆車行為,嚴重影響交童安全,除了阻礙交同之流暢,更足以是公共之安寧秩序發生侵害,以下僅就青少年聚眾飆車行為,可能發生妨害公共秩序之情況,簡要說明如下:

    1. 公然聚眾不遵令解散罪:青少年如果成群結隊,聚眾飆車,擾亂公眾安寧之行為,經執行取締之警察首長〈如分局長〉舉牌發布三次解散命令,仍不解散者,既成立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公然聚眾不遵解散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萬元以上十五萬以下罰款。

    2. 公然聚眾施以強暴脅迫罪:如霸佔道路,強迫公眾改道、影響公共秩序者既可成立本罪。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其他類型犯罪:飆車族在飆車過程中,可能又另觸犯其他如殺人、傷害等情節較種之犯罪行為,則依法應視其方法或結果關係,依牽連犯之規定,從一種處斷,或因其他犯意不同,分別成立以上的犯罪。

    4. 攜帶危險物品隻處罰:如果飆車青少年,除了從事飆車外,佑同時攜帶刀械、爆裂物等危險物品,則可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或少年事件處理之有關虞犯等之規定處罰。

    5. 違反交通相關法令之處罰:若飆車青少年的不當行為尚未達到犯罪程度,仍可以引用道路交童管理處罰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行政法對於無照駕駛、闖紅燈、違規行駛ˇ等唯加以處罰。

    6. 觸犯少年事件處理法中有關虞犯規定之處罰:與飆車有關之虞犯行為有關者,應依其情節處以感化教育、保護管束、訓誡或假日生活輔導等管訓處分。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3-8-14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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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爾看看I

    發表於 2009-6-1 22:25:49 | 顯示全部樓層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13-7-29 02:40
  • 簽到天數: 2 天

    [LV.1]初來乍到

    發表於 2009-6-1 22:27:54 | 顯示全部樓層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17-9-2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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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發表於 2009-6-1 22:31:17 | 顯示全部樓層

    該用戶從未簽到

    發表於 2009-6-1 22:39:39 | 顯示全部樓層

    該用戶從未簽到

    發表於 2009-6-1 22:40:27 | 顯示全部樓層
    不要嚇我啦

    該用戶從未簽到

    發表於 2009-6-1 23:10:00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東西不需要po在這邊吧
    因為本club是不飆車低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3-8-24 00:44
  • 簽到天數: 81 天

    [LV.6]常住居民II

    發表於 2009-6-1 23:17:41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東西不需要po在這邊吧
    因為本club是不飆車低
    morphia 發表於 2009-6-1 23:10


    如果有要抓就抓MO哥吧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6-4-17 17:04
  • 簽到天數: 6 天

    [LV.2]偶爾看看I

    發表於 2009-6-1 23:17:5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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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本club是不飆車低
    morphia 發表於 2009-6-1 23:10

    試車不算飆車吧

    該用戶從未簽到

    發表於 2009-6-1 23:24:29 | 顯示全部樓層
  • TA的每日心情

    1376458155
  • 簽到天數: 4 天

     樓主| 發表於 2009-6-1 23:35:53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家看看啦,讓大家知道法規比較好...
    說實在的,沒查一查我也不知道飆車行為的罰責多重...
    上路還是安全第一...
  • TA的每日心情

    2015-2-27 04:57
  • 簽到天數: 46 天

    [LV.5]常住居民I

    發表於 2009-6-2 00:06:32 | 顯示全部樓層

    活在地球上、可恨地心引力讓腳不得不受影響~變沉重而使油門踏板深陷

    該用戶從未簽到

    發表於 2009-6-2 00:15:32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東西不需要po在這邊吧
    因為本club是不飆車低
    morphia 發表於 2009-6-1 23:10

    噓....mo哥滴調一點啦,這裡有粉多宅男都素不出門聚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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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還素G不到X.....

    該用戶從未簽到

    發表於 2009-6-2 00:28:3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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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還素G不到X.....
    Ranny 發表於 2009-6-2 00:15

  • TA的每日心情

    1376458155
  • 簽到天數: 4 天

     樓主| 發表於 2009-6-2 00:30:47 | 顯示全部樓層
    噓....mo哥滴調一點啦,這裡有粉多宅男都素不出門聚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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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nny 發表於 2009-6-2 00:15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16-9-17 11:12
  • 簽到天數: 243 天

    [LV.8]以壇為家I

    發表於 2009-6-2 00:45:14 | 顯示全部樓層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3-11-21 08:35
  • 簽到天數: 2 天

    [LV.1]初來乍到

    發表於 2009-6-2 00:46:1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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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9-2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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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發表於 2009-6-2 01:24:47 | 顯示全部樓層

    該用戶從未簽到

    發表於 2009-6-2 01:30:2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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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心
    2013-5-10 13:31
  • 簽到天數: 2 天

    [LV.1]初來乍到

    發表於 2009-6-2 03:23:5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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